常报全媒体讯 受春节前食品价格上涨及部分医疗保健服务统一调价影响,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上涨1.5%,涨幅较上月扩大1个百分点;同比上涨0.8%,涨幅较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1月份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3%,拉动CPI上升约0.88个百分点。其中,鲜菜、鲜果价格分别上涨7.9%和5.4%,涨幅较上月分别扩大3.7、2.6个百分点;鸡蛋价格同比由上月下降12.1%转为上涨5.4%;水产品价格上涨8.1%,4项合计影响CPI上升约0.48个百分点。猪肉、鸡肉价格分别下降4.5%和6.8%。
从环比看,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0%,涨幅较上月扩大1.9个百分点。受寒流影响,捕捞难度增加,虾蟹类价格上涨15.6%;因运输成本上涨,以及本地菜未批量上市影响,鲜菜价格上涨15.5%;由于春节前需求量增加,鸡蛋和猪肉价格分别上涨11.3%和4.5%。非食品价格中,由于市医保局统一调价,医疗保健价格上涨5.1%;衣着价格基本持平。
(国调轩 董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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