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能顶半边天”,这是对女性追逐梦想、成就事业的肯定。5月11日,记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好地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即日起,宿迁开展2024年宿迁市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引导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需要的女性可进行申报。
2024年,宿迁市将投入2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100余位市辖区女性领办、创办的小微型项目发展,资金额度分为1万元、1.5万元、2万元三档。申报对象为市辖区有创业愿望并可付诸实施的城乡妇女,具体包括:单亲贫困母亲、返乡务工妇女、残疾妇女、女性返乡兴村新村干等。专项资金支持市辖区女性领办、创办的小微型项目,包括农村“种养加”、来料加工、网络电商、农业合作社、餐饮、医疗服务、家庭服务、技能培训等。
据了解,宿迁市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引导专项资金于2015年设立,多年来,宿迁市累计投入1160万元,帮助1132名妇女实现小微创业,带动11000余名妇女就业,专项资金的设立,有力推动了妇女创业就业、助力乡村振兴。
那么,申报专项资金的个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发布会上,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有意愿申报专项资金的女性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创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妇联了解相关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女性,可以填写申报表格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进行申报。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14日,请市辖区内有需要的女性尽快申报。(记者 颜靖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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