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2023年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的公告》,赣榆区塔山镇、东海县黄川镇、灌云县龙苴镇获评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单位。
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这一“国之大者”。近年来,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从数量、质量、生态三个维度同向发力,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我市实际,修订《连云港市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实施办法》,从制度层面健全“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进一步调动基层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同时推进土地整治,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坚持高标准规划,实地勘察、综合评定,确保土地整治项目的科学性。近3年,全市累计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备案入库80个,新增耕地面积5916亩。
金秋十月,赣榆区塔山镇枣行村的水稻进入抽穗扬花期,一片片金灿灿的稻花随风摇曳,与远处的青山、村舍绘就了一幅丰收画卷。站在稻花香里,粮农孙运涛给笔者算了一笔今年夏季小麦的“丰收账”:“我家种了6亩麦子,卖了7200多元,刨去化肥、农机等费用,纯收入5000多元。”在枣行村,现在约有三分之一的农户从事种粮。让良田回归粮田,让耕地的生态价值日渐凸显,农民的收入逐步提升。
“为了制止耕地闲置、抛荒,我们结合土地流转,将无种植能力农户的耕地向种田大户转包,责成有抛荒现象的农户土地由他人代种,号召各村组织起帮工队,农忙时节,由缺劳户出资,帮助其耕种。在建设用地方面坚持‘能用劣地,不用好地’的原则,严禁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王方杰介绍,仅塔山镇驻驾庄等村的省级投资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面积就达16.7109公顷。(记者 李江 通讯员 施威 周玉 闫茂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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