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无锡市委批准,无锡市纪委监委对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勇违规收受礼金、礼品;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刘勇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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