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日前,我市已正式出台《常州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试行记分管理。企业每年起始积分12分,以一年为周期,从反向扣分和正向加分两方面进行记分。
《办法》将安全事故、行政处罚、依法履职等4个部分量化分解为39个具体扣分指标,将安全标准化创建等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情况量化为加分指标,对记分周期内不同分数段的企业实施市、县、乡镇三个层级分级管理,综合运用重点监管、通报、警示、约谈、列为重点监管企业、联合惩戒等手段,倒逼企业守法守规守信经营,严守底线,不逾红线,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据悉,《办法》通过记分管理,盯牢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一关键,强调对企业记分就是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记分,着力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
同时,我市将依托常州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记分管理系统,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移动端自动记分,实现“记分可视化、扣分可溯源、整改可闭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可实时查询自己的分值,让每家企业及时认知、及时反省、及时改正,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准稳步提升。
我市还同步成立了记分管理领导小组,通过专业化管理,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和精准度。 (王烨 黄洁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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