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将于近日开展2026年度(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本次调整覆盖人群为2026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对于单位在职职工,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核定依据,工资总额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统计口径计算,包含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本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34080元,下限为2660元。
缴存比例仍执行5%—12%的区间政策,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在区间内自主选择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须保持一致。符合政策规定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
此外,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其中2026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8180元,下限为266元。
本次基数调整支持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单位,可登录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服务厅”选择“单位业务”板块办理;已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常州住房公积金”微信服务号“业务办理”模块完成调整。未开通线上办理权限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可前往各辖区的分中心线下窗口,或各辖市(区)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专窗办理。
市公积金中心提示,所有缴存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需在缴存2026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前完成调整手续。若托收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办理基数调整,公积金中心将按协议约定在托收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自动为其作“基数不变”或“月缴存额不变”处理;其中原缴存基数或月缴存额低于2026年度下限标准的,将统一上调至本年度下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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