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凌晨1时37分,有群众报警,一辆小车停靠在临平崇韵街与迎宾路交叉口,司机王某在副驾驶睡着了。
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男子躺在副驾酣睡,敲窗将其唤醒,打开车门时,浓烈酒味扑面而来。经鉴定,王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4.5毫克/100毫升,属醉酒驾驶。
王某前一晚与朋友聚餐,喝了白酒和啤酒,次日凌晨0时31分聚餐结束,王某驾车回家。1时15分,王某再次驾车离开小区,启动车辆后开启辅助驾驶功能,设定目的地后,他从驾驶位翻至副驾,直到沉沉睡去。
9月19日,临平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交警提醒,我国当前推广使用的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为L2级以下,只是具有辅助驾驶功能,驾驶主体并未变更,驾驶人仍需保持对车辆的控制操作,并对交通违法行为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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