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晚,西湖区某员工宿舍,李某和店长袁某一同回去,率先发现自己丢了两部手机、两串手串和400元现金,随后袁某发现行李箱里的2.6万元现金不见了……李某断定小偷来过,拉着店长一起报了警。
三墩派出所民警很快察觉报警人李某行为反常。案发当天他离开宿舍,先后前往三家银行,却均未办理业务,随后又到某商场寄存一个包裹。第二天取回包裹后,又匆匆去了一趟西溪湿地。
李某的同事向民警回忆,李某本应比店长更早下班,但案发当晚执意要等店长一起回宿舍,一回宿舍就翻找东西。
在证据面前,李某终于交代了作案经过。他趁宿舍无人,偷走室友2.6万元现金。本想存入银行,又担心暴露,想寄存在商场,仍不放心,最终把钱埋在西溪湿地某个偏僻角落地下。还故意扔掉自己的部分财物,佯装受害者,自导自演“贼喊捉贼”。
公安机关已对李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现金已全部追回并发还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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