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调整部分公积金提取政策,新政今起实施
住房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费
备受市民期待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装修费”终于落地了。昨天(9月19日),我市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使用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新政亮点颇多,市民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用于自住住房装修,老旧住房自主更新、乡村自建房翻建也能使用公积金提取与贷款。
提取公积金缴纳物业费,是本次新政最受市民关注的利好。按照新规,如果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有自住住房,每年可任选一套自住住房,凭物业费发票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物业费发票金额,单人家庭年度提取上限3000元,夫妻双方缴存的家庭,同一套住房一年最高可提6000元。
市公积金中心人士举例:双职工家庭当年物业费合计4500元,需先自主缴纳后,凭发票按实际4500元提取;若一年物业费7000元,则最多只能提取6000元。需要留意的是,如果当年已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同一年度就不能再申请物业费缴纳提取公积金。
新政同时放开自住住房装修提取公积金。如果职工家庭名下本市自住住房进行装修,产权人及配偶凭不动产权证、装修管理协议、装修完工确认单、装修合同等材料,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装修完工确认单(有效期一年)出具日期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家庭合计提取金额最高按每平方米1000元确定,但不得超过装修合同总价且不超过15万元。同一套住房两次装修提取,间隔要满10年;同一个家庭,一年只能申请一次装修提取。
政策设置两类禁止情形:同一套住房办理装修提取12个月内发生房屋交易、赠与、归并等转让行为,不可办理;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同持有房屋产权的(共有产权房除外),不能申请装修提取。
新政还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职工家庭对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或是建造、翻建本市乡村自住住房,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公积金提取,也可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现行政策执行。
市公积金中心人士介绍,本次新政立足民生需求,拓宽公积金使用场景,让居民的公积金账户能更好服务群众住房相关支出。
据悉,新政自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9月19日。原有相关规定如与本通知不一致,以本通知为准;通知没有提及的事项,继续按照原有公积金政策执行。市民可提前备好相关材料,有疑问可咨询公积金管理部门,详细了解业务办理细则。
(孙倩茹)
<爱上你,爱上新江南网:www.xjnnet.com www.xjnnet.net,www.xjnnet.com欢迎您!>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阅读推荐
新闻爆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