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致交通事故频发,且驾驶人的相关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请大家抓紧时间,尽快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1-11月,全市已有超过90%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已完成置换。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也明显提升,2022年全市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在此也提醒大家:请大家抓住最后不到1个月的时间,尽快淘汰置换非标电动自行车,避免因违法上路被依法处罚!
操作方式有以下两种:
1、通过“云申领”办理注销:车主手机登录“警察叔叔APP”本人账号,点击电动自行车→车辆注销→点击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选择名下车辆→提交注销。
2、线下置换注销:线下销售单位(回收代办点)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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