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晨报讯 日前,区人社局与区第二人民医院签订《杭州市工伤保险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余杭二院成为全区首家开展工伤保险联网结算的医院,今后工伤职工报销工伤保险医疗费更为便捷。
以往,我区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都是通过零星报销模式完成的。工伤职工就医时,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先垫付工伤医疗费用,随后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费用。
而工伤医疗联网结算后,工伤职工在医院治疗期间,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康复)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费用由医院与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家属)直接结算。
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的实现,将大幅提高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数据共享范围,提升工伤保险经办服务效率,同时有效缓解工伤人员就医垫资的经济压力,改变以往先付费后报销的传统模式,实现就医后现场结算、即时报销,达成职工及其单位、协议医院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三赢”局面。
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工伤保险联网结算是解决工伤职工就医“跑腿”“垫资”的有效办法,接下来将在余杭范围内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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