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阳光充装”系统日常线上巡查中发现,兴化某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涉嫌未按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重复扫描“口袋码”充装非本站自有气瓶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大数据分析,该站11个条码1个月内共计扫描超过3600余次,远超气瓶正常充装频次,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此案充分展现了大数据监管的优势。我们每天定时、不定时进行线上巡查,做到‘无事不扰’又能‘无处不在’,及时发现并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周明明介绍,属地市场监管局迅速成立了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取证,固定企业违法充装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对充装单位处以人民币7万元处罚,起到了处罚一家、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为深刻汲取宁夏银川燃气爆炸事故教训,6月底,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部署开展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拉网式”“兜底式”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312人次,检查充装单位87家次,发现隐患103条,下发安全监察指令书17份,立案查处2起。
周明明表示,下一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压实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主体责任,推动燃气安全整治专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见习记者 周馨颐 记者 鲍仁 通讯员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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