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 为推进江苏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印发《江苏省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分五章二十条。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目标、适用范围、实施原则。第二章规定了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方法。第三章明确了基于信用信息进行市场监管的手段和措施。第四章说明了在信用评价和监管过程中,对于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方式。第五章为发布和实施安排。
《管理办法》一方面涵盖了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的诸方面内容,各项条款在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规定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省文旅行业的发展水平,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另一方面以信用为创新监管和服务的抓手,以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为底线,既强调了对信用主体的科学评价和有效监管,又考虑到对它们的信用培育、信用扶持、信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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