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江苏省人社厅
8月
26日下发通知,邀请符合条件的
2027届毕业生,在今年
9月
1日
—9月
30日或明年
5月
1日
—5月
31日两个时段,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哪些同学可以申领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专业就读,全日制非定向培养,且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困难毕业生(不限户籍)。毕业生存在下列困难情况之一: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来自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
3.至毕业学年持续享受民政部门基本生活补贴的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4.持证残疾人;
5.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6.特困人员。
存在身份重叠的毕业生,只能按一种身份申请。
二、补贴额度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标准为
1500元
/人,统一发放到毕业生江苏社会保障卡。(申报前请确保开通社保卡的金融功能)
每人只可享受一次。
三、申领渠道及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
“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
“江苏智慧人社
”App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6年
9月
1日至2026年
9月
30日,
2027年
5月
1日至
2027年
5月
31日。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中的一个即可:(1)低保证:证件中应包含毕业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有年检信息的,申请补贴时低保证仍处于有效期内;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县区级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加盖公章,并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
1个月内有效。
(2)低保证明:低保认定地县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证明需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
1个月内有效。
(二)来自零就业家庭,或农村零转移家庭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认定地县区级人社部门开具的零就业(零转移)家庭证明,须包含申请补贴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
1个月内有效。
(三)至毕业学年持续享受民政部门基本生活补贴的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开具的孤儿或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证明需包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
1个月内有效。
(四)持证残疾人
1.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人证(卡)。申请人为持证人,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2.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申请人为持证人,且证件处于有效期内。
(五)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合同要素要求:申请人为借款人,贷款类型为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年限为毕业学年或覆盖毕业学年。一贷多年的助学贷款申请人需提供毕业学年助学贷款银行受理证明、放款、到账记录证明的其中一项。
(六)特困人员
1.省内户籍毕业生资格由系统自动比对,比对不通过的,不再补充上传材料。
2.省外户籍毕业生需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中的一个即可:(1)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生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有年检信息的,申请补贴时供养证仍处于有效期内;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县区级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加盖公章,并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
1个月内有效。
(2)特困证明:提供县区级民政部门开具的特困人员证明,证明需包含在保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公章下压落款时间,至申请日
1个月内有效。
四、特别提醒没有江苏社保卡的学生,请去相应银行网点办理,并开通金融功能。查询银行网点有三种渠道:
(
1)进入江苏智慧人社
App—点击右下角
“我的
”—选择第一个
“电子社保卡
”—点击
“为您推荐
”右侧的
“更多
”按钮
—选
“社会保障卡
”后点击
“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查询
”。
(
2)支付宝首页上方搜
“电子社保卡
”—进入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点击
“为您推荐
”右侧的
“更多
”按钮—选
“社会保障卡
”后点击
“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查询
”。
(
3)登录
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74421/index.html网址查询。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