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侵占公款479万打赏主播被判刑

2026-05-14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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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第一个月就盯上了公司账户,一年多侵占公司钱款高达479万余元,绝大部分用于网络打赏。经临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临平区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程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2024年4月,程某某入职临平区一家农产品公司担任出纳。因工作需要,她经常前往银行提取公司对公账户现金,用于日常经营开支。

程某某发现,公司资金往来频繁,取现只需向老板报备金额,无需逐一说明具体用途,便动起了歪心思。入职当月起,程某某就开始利用负责银行取款、资金转账的职务便利,多次从公司账户提取现金或转账到私人账户。这些款项被她悉数挥霍,主要用于给网络主播刷礼物、点歌等打赏行为,单笔充值少则两三万元,多则十几万元。

2025年5月,该农产品公司被收购。数月后,新负责人在一次采购中发现账目异常,程某某当场承认挪用采购资金。随后公司核查出更多异常账目。

同年10月6日,公司负责人前往程某某家中,与其父亲当面沟通情况。程某某家庭条件普通,但家人对其十分溺爱。大学毕业后,爷爷靠种菜、卖菜陆续给她近30万元。

父母离异十余年,仍持续支付生活费,还曾替她偿还此前挪用前公司资金产生的上百万债务,家中因此负债累累。对程某某高额打赏主播的行为,家人全然不知情。

此次巨额亏空已无力填补,程某某父亲当即报警,并陪同女儿主动投案。程某某到案后退还被害单位4万元,自侦查阶段起自愿认罪认罚。

经公开审理,临平区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某犯职务侵占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退赔部分违法所得,自侦查阶段起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单位其余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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