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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月28日公告: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3月28日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3月28日14时至3月29日14时。具体时间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
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全域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检测方式
居家隔离人员采用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方式进行。
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以外人员采用核酸检测10合1混采方式进行,分单元逐户下楼,即采即返。
集中隔离人员由属地按照原检测方案进行检测,不占用全员核酸检测资源。
四、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无故不参加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对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三)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吸烟、随地吐痰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总台记者 苑竞玮 姜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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