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离婚纠纷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 无锡两法院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2024-04-19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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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无锡两家法院均在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布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以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明确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提示函的内容主要包括家长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提醒家长注意自身的行为举止,给子女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为此,无锡锡山区法院和惠山区法院分别在办理的离婚案件中迅速落实了这一项工作。

  罗某和王某婚后育有一子小王,今年12岁。因母亲罗某在无锡工作繁忙,小王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性格敏感。父亲王某多次因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刑罚。如今,王某再一次在监狱服刑。为了自己的幸福,也为了给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罗某终于下定决心提起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小王明确表示希望由母亲抚养,过正常的生活。考虑到父亲服刑对小王成长的负面影响,锡山区法院判令小王由母亲罗某抚养,并向罗某与王某发送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希望王某在出狱后可以改过自新,与罗某共同努力,尽量通过陪伴等多种方式,引导小王健康快乐成长。

  “父母的抚育和关爱,直接关系到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无论是离婚过程中或离婚后,请一定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注重心理疏导,听取他们的意见。”…… 收到《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后,罗某对法官表示:“今后一定会履行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义务,多和孩子沟通,好好养育孩子。”

  无独有偶,在惠山区法院,王某与刘某因感情不和要离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二人在无锡共同育有一儿一女,其中儿子13岁,女儿8岁。考虑到两个孩子尚小,均处在成长、学习的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离婚纠纷对案涉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不利影响,法院决定向双方当事人开展“关爱未成年提示”工作。承办法官徐雷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说明了其作为未成年子女监护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并引导双方当事人要多加强亲子沟通,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虽然《提示》本身不具有强制性,但贵在提醒人们,解除婚姻关系应当谨慎,离婚后也要当好合格父母。其中对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的关注,充分遵循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徐雷说。

  下一步,无锡各法院将持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结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引导离婚等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记者 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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