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山区一件案子推动一项规范性文件出台 "无主"遗产处理有了示范案例

2024-03-29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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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件案子推动一项规范性文件出台。近日,锡山法院完结了一起“无主”遗产管理案件。该案审理、执行共历时两年,针对“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时遗产怎么办”问题作出示范,并推动了全国首个法院主导制定的《遗产管理人指定及履职规范》出台。

  2017年,欠钱某债务款两百余万元、且在广西躲债的巫某因病去世,巫某名下与前夫共有的一套别墅成为遗产。巫某的继承人担心牵连债务,决定放弃继承遗产。这笔遗产无人认领,钱某连续数年对着别墅要债无门。然而,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给钱某陷入僵局的债权带来了转机——巫某的遗产,可以让所属民政部门或村委会来担当管理人。2022年,钱某到锡山法院起诉,要求指定巫某生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作为遗产管理人清偿债务。经审判,法院指定了巫某所在的锡山区安镇街道安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遗产管理人。

  案子本该到这里就结束,但巫某的房子无法出售。症结是巫某还有其他被执行案件,这套别墅被广西的法院查封在前、处置权在广西的法院,安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无权处理遗产。该合作社还了解到,遗产管理人需要在查清死者全部遗产和债权债务后,一次性解决全部问题。“我们委托了律师来处理,但千头万绪竟然找不到切入点。”安西社居委主任戴礼表示。承办法官王亦华解释,《民法典》虽然新增了遗产管理人相关规定,但在实践中,遗产管理人怎么管理遗产、管到哪一步,此前都没有具体的法规可以遵循,各家法院的处理方式也不统一。遗产管理人不清楚自己的权责,“无主”遗产就无法清清爽爽处理。

  “虽然这是我们法院遇到的首案,但可预见,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这样的案件绝不是孤例。”锡山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娟说。为让类似案件有章可循,锡山法院出台了《遗产管理人指定及履职规范》,对遗产管理人的指定、职责范围、履职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首次形成了民政、司法、律协等多部门联动协作的社会合力。

  根据《规范》的指引,村委会先查证巫某的全部财产情况,并将债权及债务全部厘清。“遗产管理人有权追回巫某所有的债权,别墅拍卖款也将用于偿还巫某生前的债务。”王亦华说。同时,为方便别墅尽快拍卖,锡山法院干警前往广西相关法院沟通遗产管理人事项。近期,别墅以380万元的价格完成司法拍卖,“无主”遗产的处理终于形成闭环,该案也成为类似案件审理、执行的示范案例。(崔欣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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