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报价570元,搬到楼下交5060元才肯搬上楼!女子傻眼了……

2026-08-08  A+ A-
  《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新江南网欢迎您! 

市民陈女士反映,她通过线上平台联系的搬家公司在线上报价570元,然而搬家当天,上门的团队却按家具单独计费,最终总费用竟高达5000多元。陈女士质疑遭遇了“搬家刺客”……

反复确认好的价格

却“临时变卦”?

陈女士说,因为母亲生病,家里开支大,本来就是想着省钱才选择搬到现在这个房子。自己一再比对后,找到了这个便宜一些的搬家公司。她说,自己在线上平台和社交软件都反复沟通过好几次,对方报价搬家费用为570元。陈女士认为双方已经就价格达成一致,就下了订单。

文章配图-1

陈女士表示:“对方8月3号联系我之后,就发了一个价格表给我,写了一下明细,还说放心,不会乱收费,有什么收什么,按标准收费。8月5号当天有个师傅联系我,也没告诉我大件费要怎么收,后面搬到了目的地楼下的时候,对方就直接拿一个本子出来,写了冰箱多少钱、沙发多少钱,一下子飙到了2000多,我就觉得很不合理。”

文章配图-1

陈女士说,搬的新家位置距离原本的住址,开车也就十分钟不到,家里的零碎物品都是自己找朋友帮忙搬的。而且搬家当天,上门的搬家师傅并非此前线上沟通的人员。搬家完成后,对方按家具单独计费,收费标准和之前的承诺完全不符,于是她就报警了。

“警察说自行去协商,如果协商不行,再去派出所去坐下来沟通,或者是找律师。”接着陈女士问师傅,这一车卸下来搬上4楼要多少钱,“他说不知道,有可能5000多,有可能更高。”

文章配图-1

几番协商

事主最终支付5060元

陈女士说,搬家师傅早上八点多开始搬,九点多就到了新房子楼下,由于价格协商不一致,就沟通到了中午十二点多。陈女士最终和搬家师傅提出3000元一口价,把车上的东西卸下来搬到家里去,对方再次拒绝,并表示如果先不进行支付的话,会将所有物品放到租赁的仓库去,产生的租赁费用也需要陈女士承担。

陈女士称:“耗到晚上,所有的时间都还要是算我们的,他说要我们付费,到最后给他支付了5060元,而且要先给钱,他们才肯把沙发、茶几、电视柜、冰箱搬上来,他就只搬了这几样东西。”

线上平台:570元是“起步价”

不清楚有大件物品

针对陈女士的质疑,记者电话联系了该线上平台的工作人员。对方回应称,当时报价570元是“起步价”,并非最终总价。

文章配图-1

工作人员还表示,并不清楚陈女士家中有冰箱、沙发等大件行李需要搬运:“我们是平台合作推广,当时我们合作这个搬家公司师傅上门也是跟她说过的,都是有收费标准的。人家按小时算费用,师傅干一小时得付一小时钱,当时是用不上5000多元,2000多元就可以给她把东西放在楼下,她不同意,她一直要跟师傅谈包干价。”

对于最终收取的高费用,搬家师傅则表示:“我们有楼层费、大件物品上楼费、加工时费。我们干了七八个小时,人工费一小时300元。”

文章配图-1

陈女士称,由于自己气愤说要曝光搬家公司,搬家师傅却对她进行了言语的威胁。目前,陈女士已向所属社区工作人员求助,希望社区能够帮助协调,退回部分费用。

而搬家师傅却矢口否认“威胁”过陈女士,“我们唯一说过最重的话,就是东西给她拉走,找地方存放。”

律师:如遇“搬家刺客”

注意取证留底

针对陈女士的遭遇,有律师表示,如果只是双方讨价还价,那么双方是有个协商的余地,属于民事范畴。如果搬家公司在实际控制货物后,以停止搬运、拒不离开等手段强迫客户接受加价,则可能超出民事纠纷范畴,涉嫌强迫交易罪。

律师郑博恩:消费者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留底,同时也建议消费者在搬家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属于民事纠纷的情况,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维权。

来源:第一现场

 

网站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新江南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070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