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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讯(记者 仲文路) 小微稳,市场活;小微兴,百业旺。1月10日上午,记者从宿迁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全面激发小微企业活力、动力和创造力,有力促进小微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宿迁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此次发布的《政策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含金量较高。包含了“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首次升规入统且符合三大千亿级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奖励15万元”等利好措施,共五个方面24条,涉及小微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
在促进公平准入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包括保障市场公平准入、优化“个转企”准入服务、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等3条措施,努力破解小微企业创业发展的准入“壁垒”。
加大要素支持方面,提出包括实行新业态土地过渡期政策、扩大工业企业按幢(层)登记范围、推进“绿岛”项目建设等3条措施,积极支持小微企业破解创业初期的“瓶颈”。
强化财税金融扶持方面,完善“市企贷”政银合作产品、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减半征收“六税两费”、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等5条。比如: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推动创业创新方面,提出了减轻费用负担、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发挥信保跨周期逆周期调节作用、鼓励商贸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电商企业创新发展、推动小微企业跨档升级、激发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持续培育创新型企业等9条支持措施。比如:支持小微企业进规模,对首次升规入统且符合三大千亿级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奖励15万元。还支持企业争创“专精特新”企业,每年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30万元。
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包括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深化环评审批改革创新、提升企业信用修复服务效能、优化小微企业注销流程等4条政策,切实让小微企业充分感受到投资顺利、服务贴心。
据悉,该《政策措施》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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