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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网讯(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杨军)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8月29日,宿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打击港口船舶水污染违法违规行为,为全面加强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奠定基础。
近年来,宿迁市坚持“应建尽建、应管尽管”原则,全市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已实现全面智能化(危化品码头除外),目前全市港口共建成船舶污染物接收智能设备28套,三级及以上航道船闸安装智能设备10套。此外,京杭大运河宿迁段配备了两艘水污染物公共流动接收船。
此次行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点检查了港口企业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及接收转运情况,核实船舶污染物是否合规收集储存、送交,是否按要求正确使用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据悉,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名,辅助人员15名,检查港口企业5家,被检查企业全部安装了船舶水污染物接收智能设备,全部做到“应收尽收”。同时,执法人员检查装卸作业船舶28艘,发现3艘船舶的水污染物设备使用存在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改正。
据该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将持续加大港口船舶水污染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全市内水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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