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人大+检察”监督新模式加速民声“变现”

2023-08-05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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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8月4日宿迁讯 “节假日能睡个好觉了,不用再提心吊胆、整夜巡查,防止孔明灯飘挂输电线造成大面积停电危险了。”谈及禁放孔明灯,泗洪县供电公司输变电运检中心主任万勇长舒一口气。

据了解,泗洪县长期以来有着在古徐阁等文化地标场所燃放孔明灯的习惯,最初在春节、元宵、中秋等重大节日期间燃放,后逐步演变为但凡节假日均有人燃放。“部分群众在周末晚间以亲子娱乐为目的在公园附近燃放、学生在大考前夕也会以许愿为目的燃放。”据泗洪县消防救援大队滕帅大队长介绍,仅2023年春节期间,泗洪相关职能部门就处理孔明灯挂线问题28起。

如今,这个多年的“顽疾”在“人大+检察”联动监督下,一朝被“治愈”。 在今年年初人代会上,一份联名议案、两份代表建议,13名人大代表“发声”关注孔明灯隐患问题。泗洪人大将议案建议交由给政府办理的同时,将建议转检察院同步调研。

“为强化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协同联动、发挥各自优势,泗洪人大制定出台《泗洪县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联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探索推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相互衔接、协同联动,构建融合贯通的‘大监督’格局。”泗洪县人大内司工委主任祁晖介绍,“今年我们将‘孔明灯隐患治理管控 ’作为年度重点议题,成立相应协同监督工作组,多次组织代表视察,督促公安、城管、市监等部门在节庆时点对相关重点场所加强专项检查,对占用公园绿地、景点周边等公共场所摆设摊点销售孔明灯开展专项治理。”

泗洪县检察院就孔明灯管控问题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作为听证员、县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作为旁听人员,全程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在深入调查后,泗洪县检察院将孔明灯管控纳入年度公益诉讼检察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向主管部门发送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加强火灾预防工作,严格查处擅自占用公共场地摆摊售卖孔明灯。

“正是有了人大代表的参与,才能更有效督促政府部门依法能动履职,同时提高人民群众对孔明灯危害的认识,推动社会各界形成合力,从源头上消除燃放孔明灯的隐患。”泗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梅说。

“人大+检察”监督新模式,实现“1+1>2”的办理效果。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泗洪人大转交检察院128份议案建议,并开展协同监督,检察院针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发出磋商函1件,开展回头看1次,开展专项行动1次,在孔明灯治理、特殊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整治、洪泽湖湿地保护、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取得实效。(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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