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常州市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正式实施

2025-07-28  A+ A-
  《新江南网》江南区域知名综合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新江南网欢迎您!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我市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新政。该政策聚焦群众生育“急难愁盼”精准发力,旨在为育龄家庭提供更坚实的生育支持保障。为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市财政局已于今年6月提前预拨财政资金675万元,筑牢资金保障基础。

根据政策规定,我市2025年7月1日后出院的孕产妇,其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含期间发生的合并症、并发症诊治费用),经基本医保、生育保险等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将由财政全额补助。这意味着,孕产妇个人仅需承担医保范围外的自理费用,核心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保障。

为提升政策便捷性,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实行“免申即享”机制,无需个人申请。孕产妇在分娩后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系统将自动结算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直接减免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部分;因异地生育等情形需回参保地办理手工(零星)报销的,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助发放至孕产妇本人。 

 

网站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新江南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070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