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第37号)

2021-08-14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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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通告

(第37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国电发〔2020〕11号)和《关于印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75号)要求,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自发布之日起,对扬州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4日

 

关于开展主城区重点地区核酸检测的通告

(第36号)

为迅速查清并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链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前七轮主城区大规模核酸检测结果,经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定于8月14日6:30开展主城区重点地区大规模核酸检测,现就有关安排及注意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邗江区:邗上街道、蒋王街道、高新技术开发区、双桥街道、新盛街道、竹西街道、槐泗镇、西湖镇、维扬经济开发区等9个镇街、园区;

广陵区:广陵经济开发区、广陵新城、湾头镇、汤汪乡、曲江街道、文峰街道、东关街道、汶河街道等8个镇街、园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汇街道、扬子津街道等2个街道;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全部区域。

以上范围内全部居民(含外地在扬人员),总计目标人群约115万人。

二、检测地点

各地设置的大规模核酸检测采样点详见各区(功能区)通知,重点人群的采样按(苏防控防指〔2021〕68号)文件执行。

三、有关事项

  请各位市民按照所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通知指引,分时段有序到达指定地点开展核酸采样。

  请各位市民检测时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请携带户口簿),并主动出示“苏康码”,接受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请各位市民支持配合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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