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2021-07-07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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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7月7日电(中国证券报记者刘丽靓)国家发改委7月6日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要求,严把超高层建筑审查关。对100米以上建筑应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确需建设的,要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图片说明:资料图,新华社发

通知要求,强化《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制度执行,加强对本地区投资项目特别是备案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将项目是否按照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进行建设作为核查重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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