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提醒:键盘并非盾牌 网络言行亦需守法每日商报讯 “林薇(化名),对不起。由于我的一时冲动,在网络平台发布了关于你的不实言论,给你的生活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和影响,我感到非常后悔和抱歉,希望你可以给我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这条置顶在张辰(化名)各个社交媒体账号上长达七天的道歉声明,让两位昔日的伴侣最终冰释前嫌。
昨天,淳安县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通过网络平台侵犯他人名誉权的调解案件。
据了解,林薇和张辰本是一对人人称羡的大学情侣,因性格不合,两人最终走向分手。分手后,因爱生恨的张辰多次通过微信、抖音、小红书等平台发布捏造的事实,侮辱、诽谤林薇。林薇不堪其扰,认为张辰的行为已对自己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便向淳安法院起诉,要求张辰删除相关帖子,赔礼道歉并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同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00元。
收到案件的第一时间,承办法官程俊霞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了却双方的心结。“社交平台是我自己的地盘,说什么是我的自由!”张辰在电话里满不在乎地说,随后便挂了电话。张辰的话让程俊霞意识到,这场纠纷看似“小事一桩”,实则折射出网络时代大众法律意识的淡薄。
由于张辰拒接电话,也不愿来法院坐下来好好谈谈,程俊霞选择短信“攻略”迂回调解。一方面,明确指出其在网络肆意发布带有指向性、侮辱性、贬损性言辞的行为是不当的,可能侵犯了林薇的名誉权,另一方面向其释明这一行为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天后,程俊霞便接到了张辰的电话。
“法官,当时我头脑一热,为了发泄自己被分手的情绪,就在网上说了一些不属实、不恰当的话,现在我已经删了,我愿意道歉,但我还是学生,没钱赔偿。” 张辰有些懊悔地说。
“他发的时候怎么不考虑这些呢,就因为他散播的这些谣言,我身边认识的人都对我指指点点了,我的痛苦谁来弥补?另外我还支出了不少经济成本,除了公开道歉,他必须给我相应的赔偿。”在知晓张辰似乎不愿赔偿的想法后,林薇态度坚决,不肯让步。
在细细翻看案卷后,为了尽快降低不实言论对林薇的衍生伤害程度,在征得当事双方的同意后,程俊霞再次通过法理、情理两个角度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张辰最终赔偿林薇各类经济损失3000元,并在其社交平台置顶致歉声明七天。
这场为逞一时口舌之快而引发的不愉快就此“翻篇”。
承办法官提醒,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公民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记录生活已是常态,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本案被告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造成原告在一定社会范围内社会评价降低、精神遭受损害的后果,还有悖文明、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知道,网线连着人心,键盘并非盾牌,法律之网恢恢,从无侥幸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