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河湖保护治理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2026-10-25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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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万公里河道、640座水库等纳入统一管理

10月22日,记者从《杭州市河湖保护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已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水是杭州最鲜明的生态底色。目前全市共有河道1.58万公里、水库640座、湖泊5个,水域面积1240平方公里。《条例》中所说的“河湖”,是指江河、溪流、人工水道等河道,湖泊、水库、山塘,以及列入河湖名录的池塘、塘坝等其他水体,今后它们将纳入统一管理。

《条例》明确规定,涉水审批也有新变化:绿道、亲水平台、休憩亭台等滨水休闲设施被纳入允许审批范畴;工程建设方案须在初步设计阶段即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把审查环节前移;占用河湖水域的项目必须同步建设等效替代或功能补救工程,验收不通过,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从源头上杜绝“只占不补”。

如何让百姓共享河湖红利?《条例》专设“河湖利用”一章:鼓励依托河湖水系发展绿色产业、生态旅游和休闲娱乐等滨水活动;同时做好堰坝、古桥、津渡等物质文化遗产和有关曲艺、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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