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7月起,新规实施

2025-07-01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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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出台城镇社区更新条例,对城镇社区更新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有新国标……7月开始,一批新规正式实施。看看将如何影响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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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调整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点击蓝字查看详情),7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按规定参加省内统筹区生育保险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女职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由本人或所在用人单位经办人申请,经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直接发放至本人指定账户。用人单位和职工在2025年7月1日前申领生育津贴的,仍按原渠道发放。

浙江出台城镇社区更新条例

近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城镇社区更新条例》(点击蓝字查看详情),7月1日起施行。《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社区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是全国首部城镇社区更新方面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总结提炼浙江在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房治理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在地方立法的权限范围内将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法规制度,系统推进“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建设,从社区层面助力城市更新。

浙江实施若干举措,优化消费环境

日前,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印发《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若干举措》(点击蓝字查看详情),7月6日起施行。2025年,浙江要以实施消费供给提质、消费秩序优化、消费维权提效、消费环境共治、消费环境引领等五大行动为牵引,推动商品服务质量提升,消费风险降低,消费纠纷源头化解效果明显,经营者诚信意识不断增强,全省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力争消费环境指数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浙江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2025年主要指标.jpg

聚力打造“浙江精品”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打造“浙江精品”的实施意见》,自7月10日起施行。《实施意见》明确:到2027年,培育认定“浙江精品”50项左右,涌现出一批品牌建设领军企业;到2030年,培育认定“浙江精品”100项左右,打造一批世界一流企业。

浙江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行为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自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矿业权的适用本规则,以拍卖、挂牌方式转让矿业权的可参照执行。

《规则》明确了各级矿业权交易机构的交易权限及交易的基本程序,新增了数字证书、保函保证金银行和交易管理员管理的相关要求;根据按金额或收益率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两种形式,分别规定了保函金额或保证金的确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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