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11月起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

2020-10-27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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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媒记者 梅姚曦|责编 潘赟|编辑 吕晟成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与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重要的民生价格。今天(27日)上午,记者从区发改委了解到,吴江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标准公布,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并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间,该标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标准,将停车场所划分为道路、室外、室内和P+R四个类别,同时根据停车资源的紧张程度将我区划分为三类区域,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大型车高于小型车”以及不高于苏州市区三类地区标准的原则,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并对原有的免费停车时间适当延长。

  “在这次重新制定收费标准的过程中,区政府也是充分考虑了市民关于适当延长免费停车时间的建议,兼顾停车公共资源的有偿性和公益性,从11月1日开始,吴江区内所有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所,免费停放时间都从不少于30分钟调整为不少于45分钟,也是给市民临时停车办事预留更多的免费时间。”区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科长张宇峰说。

  另外,该标准还给学校、图书馆、公园、体育场馆、农贸市场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配套建设的停车场,适当延长免费停放时间,免费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针对部分停车场所实行收费后停车数量大幅减少的情况,今后吴江将根据智能化停车系统提供的数据,对供需矛盾不突出、使用率较低的车位收费不定期进行调整,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或延长免费停放时间。

  据悉,本次公布的标准主要针对的是实施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所,社会资本建设的停车场不在其中。

  “实行政府定价的主要是道路泊位,这个收费标准要按照公布标准严格执行;其它国有资金建设的,具有垄断性质或者公益性质的停车场,实行政府指导价;像一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是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合理制定,做好明码标价。”张宇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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