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开始申请了

2025-07-30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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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苏州人社部门昨日(7月29日)消息,为切实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业务已开始受理。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补助标准为,申请人生育当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3倍。如,某女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其领取失业金期限为2025年1月至12月,每月失业金标准为2490元。如其于2025年6月生育,可在生育后一年内申请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补贴,标准为7470元。多胞胎与单胞胎享受同等加发标准,均为3倍。加发金额为额外增发,不影响个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

  该项政策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女性失业人员需在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向生育时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办理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身份证明以及相关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出院小结)。

  据介绍,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线上申请途径有两种,一是下载“江苏智慧人社”App,完成注册后,在“服务-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模块,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申请;二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完成登录后,在“个人办事-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金”模块,上传材料后提交申请。目前,该项业务苏州已实现大市受理通办,申请人也可携相关材料,选择就近的经办机构窗口线下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每月7日至10日为结算期(如遇法定节假日调整),结算期间无法受理相关业务。当月7日以前审核通过的人员,待遇正常当月15日前到账;10日以后审核通过的人员,待遇正常次月补发,次月15日前到账。(记者 邵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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