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施行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奖励办法

2024-04-17  A+ A-
  《新江南网》江南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民生动态,传播江南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s://www.xjnnet.com/新江南网欢迎您! 

4月16日,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专项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施行后,对达不到见义勇为确认条件但发挥一定积极作用的,根据事件情节及行为贡献大小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办法》中明确了奖励的适用范围。对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以外,积极提供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协助预防或者及时制止违法犯罪,帮助化解事端,参与消除安全隐患等方面发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播正能量,为推进平安南京建设积极发挥作用,但不够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的,《办法》中明确了奖励的具体情形。对于为国家、集体和他人挽回经济损失,避免安全隐患,勇敢保护他人安全,在突发公共事件、车祸抢救、救治伤者中积极参与发挥作用,为维护社会治安有其他突出表现的,在社会上弘扬社会正义、传播正能量,在一定范围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办法》中明确了奖励的标准。根据其情节和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发现一起、奖励一起。

据介绍,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群众,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后,可由行为人、行为人近亲属或行为人所在单位向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举荐申报,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线索内容书面材料以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公安部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进行一事一议、一事一奖。此外,“听语+:见义勇为、见义智为、见义善为线索征集”活动已上线,市民、网友们可以登录“听语+”平台,在线填报相关线索,相关部门将第一时间开展核查。(记者 管鹏飞)

 

网站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江南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新江南网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新江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yin040310@sina.com)删除! 

 

新江南网版权所有 苏ICP备170070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