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忧 | 两初中生扶摔倒老太遭索赔22万元,原告虽已撤诉,但……

2026-02-23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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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网络视频截图

近日,有媒体报道,2025年3月福建莆田一老太骑自行车拐弯时不慎摔倒,两初中女生骑电动车经过看到后好心帮忙扶起,被交警定次责。女子称是被吓摔倒的,找女孩家属索赔22万元。

据初中女生之一的妈妈郑女士描述,事发时一位老太太在避让白色轿车过程中,因身体向右倾斜导致重心不稳而摔倒。随后,其女儿与另一名孩子路过现场,在注意到老人已倒地后,两人曾短暂犹豫是否上前帮忙,最终女儿在另一名孩子“那就扶呗,又没事”的提议下,主动上前搀扶老人。然而,后续责任认定中,其女儿的行为被认为对事故发展存在一定影响,因而被判定为“次责”,需承担22万元赔偿。

面对这一结果,家长表示难以接受。其认为女儿是出于做好事的善意才援手,如今却因助人行为面临追责,不仅给家庭带来经济压力,更给孩子造成“严重的心理阴影”。

据悉,该案原定将于2月26日上午在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灵川法庭开庭审理。2月21日,郑女士表示,目前事情已经妥善处理,原告方已撤诉。此前发布在网上的相关内容也已删除,不希望再占用公共资源。

来源:中国新闻社、湖南都市频道风芒新闻

绳易断

“扶不扶”成了风湿顽疾。

掌柜看了原视频,老太太与白色轿车并行而过时,并没有发生侧倾,明显是因为路口突然窜出的电动车而受到惊吓,从而导致摔倒。所以初中生承担“次责”的认定并没有问题,可为什么公众还是炸了?

因为彭宇案留下的后遗症太深了。2007年那场判决,成了许多人的思想钢印。从那时起,“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扶”就成了全民恐惧的咒语。后来的每一次“扶人被诉”,都在这个伤口上撒盐。久而久之,只要一出现类似的新闻,大家的条件反射就是又一起冤案。彭宇案就像老风湿,外头一有风雨便会刺痛公众的神经。

掌柜觉得,这次的新闻报道中有着明显立场偏向的表述:“两初中女生骑电动车经过看到后好心帮忙扶起”——这一句话里带着3个陷阱,一是强调当事人初中生的身份,因为初中生给人的标签印象就是单纯无害;二是“经过看到后”,这把老太太摔倒的因果关系撇开了;三是“好心”,在客观报道中加入了主观的定性。这句话连在一起,暗示了本案又是一出彭宇案的翻版,而当事另一方的话语权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彭宇案当年因为监控的缺失,导致了一出罗生门,如今监控视频就在那里,大家花上半分钟看一眼,是非曲直不难判断。不能因为“扶了”就叠上了无辜的光环,否则这起案件就成了反向彭宇案,以后无论肇事者有多大过错,只要“扶了”就能立地成佛,那么受害者又何处说理呢?

事实就是事实,每一起案件不该背负前人的原罪。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纵容任何一次恶行,才是司法应有的实事求是。

伊内斯

原告虽然撤诉,事情还是要说清楚。

据报道,处理这一事件的交警认定,这是一起“无接触事故”:老人负主要责任,而女生因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车,且骑行未靠右、转弯未让直行,承担次要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无接触即无责”是常见误区,因存在干扰、阻挡或者实施其他不当、危险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同样需承担事故责任。

虽然目前原告撤诉了,但掌柜觉得本案的是非曲直还应该说清楚,有关部门不妨通过这一事件的契机来普法一下,尤其是对于类似的“无接触事故”,普通老百姓的认知和交警的认定之间似乎存在不小的偏差,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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